| 1.
晉升為高一級隊員 (高一級)
獲提名的隊員須通過 / 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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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晉升為副小隊長 (二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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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晉升為小隊長 (三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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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一個教練培訓課程或教學法訓練班及
- 任何三個民安隊專門技能訓練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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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晉升為高級小隊長 (高三級)
獲提名的隊員須通過
- 高級小隊長資歷培訓班及
- 任何四個民安隊專門技能訓練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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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:
1. 所有其他隊員必須持有效的急救証書,方可獲提名升級
2 . 須遵守在民安隊晉升計劃中所的的服務年期
3. 所有的晉升均須由隸屬的單位指揮推薦
4. 民安隊專門技能訓練班是指民安處總部核准的課程 |